创建国家级三门峡天鹅湖旅游度假区新增全景图及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创建国家级三门峡天鹅湖旅游度假区新增全景图及改造工程项目,招标人为三门峡市文化旅游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尚正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该项目已具备谈判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创建国家级三门峡天鹅湖旅游度假区新增全景图及改造工程
2、项目服务内容:项目包括在天鹅湖旅游度假区天鹅湖国际大酒店、天鹅城国际酒店、陕州地坑院、黄河公园、天鹅湖湿地公园、翡翠丽池、高阳山、温塘村等各酒店景区门口新增度假区全景图15块;在天鹅湖湿地公园、黄河公园各出入口改造旧牌11块。(详见第三章服务内容及要求)
3、招标编号:smxdjq2020-011
4、项目地点:天鹅湖旅游度假区内各景区酒店门口
5、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6、招标控制价:448818元
7、完成时间:20日历天
8、服务质量:符合国家相关规范和标准
9、质保期:1年
三、响应人资格要求
投标单位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并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2、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及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且经营范围包含标识制作安装相关内容;
3、提供无商业贿赂和不正当竞争行为承诺书;
4、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网页查询结果;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
四、投标资料提交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其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法人、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
2、有效的营业执照及复印件;
3、本企业无商业贿赂和不正当竞争行为承诺书;
4、需携带以上证件原件验审,留存复印件壹套(复印件按顺序装订成册并逐页加盖企业公章,法人授权委托书留件)。
5、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提供“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网页截图。
五、投标报名
凡有意报名者,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8月3日15时30分前到三门峡市联通大楼12楼三门峡市文化旅游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报名。
报名联系电话:0398-2825077。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1、投标响应性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0年8月3日15时30分
2、开标地点:三门峡市联通大楼12楼三门峡市文化旅游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会议室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谈判响应投标人递交的报名资料和响应文件不论成交与否均不予退还。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三门峡天鹅湖旅游度假区网站发布。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三门峡市文化旅游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三门峡市湖滨区崤山中路
联系人:任女士 电话:0398-2825077
采购代理机构:河南尚正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三门峡市五原路西段工商联大厦B座807室
联系人:滕女士 电话: 0398-3190898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 | 项目名称 | 创建国家级三门峡天鹅湖旅游度假区新增全景图及改造工程 |
1.2 | 投标文件份数 | 正本壹份,副本贰份。 |
1.3 | 装订要求 | 必须投标文件要求顺序装订牢固。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封面标明正本或副本。投标文件应编制目录。 |
1.4 | 密封要求 | 投标文件的正本、副本应密封在一个包内,加贴封条,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
1.5 | 封套上写明 | 项目名称:创建国家级三门峡天鹅湖旅游度假区新增全景图及改造工程 招标编号:smxdjq2020-011 投标人名称: 在2020年8月3日15时30分(开标时间)前不能启封。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名称及印鉴投标文件包封开口处以密封条密封,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
1.6 |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 三门峡市联通大楼12楼三门峡市文化旅游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1.7 | 是否退还投标文件 | 否 |
1.8 | 开标时间和地点 | 开标时间:2020年8月3日15时30分 开标地点:三门峡市联通大楼12楼三门峡市文化旅游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会议室 |
1.9 | 开标注意事项 | 开标时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持身份证明原件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参加开标会议。各投标人须在开标时间前提交纸质版投标文件并签到成功。未按上述要求到场或逾期未到者视为自动弃标。 |
1.10 | 开标程序 | (1)密封情况检查:由投标人和监督人员检查其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未按国家有关标准密封的投标文件应由招标人退还给投标人,不予接受。(2)开标顺序:按送达投标文件顺序的逆顺序开标。 |
1.11 | 评标办法 | 同等条件,低价中标;非同等条件,合理低价中标。 |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 相关行业专家2人、业主1人 | |
1.12 |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 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3名 |
1.13 | 招标控制价 | 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448818元。凡投标人投标报价超出“招标控制价”(不含等于“招标控制价”)的,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应作无效标处理。 |
1.14 | 投标报价组成 | 报价一览表、报价明细表等 |
1.15 | 质保期 | 1年 |
二、谈判响应须知
1.1 项目概况
1.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该项目已具备谈判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谈判。
1.2“谈判响应人”是指响应谈判并且符合本文件规定资格条件和参加谈判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1.3 谈判响应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投标供应商提供的所有设备必须是原厂生产的全新正品;
4、企业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企业、法定代表人)(出具时间应在有效期内);
5、企业注册地工商管理部门出具的无商业贿赂和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查询证明(查询对象:企业、法定代表人)(若当地工商管理部门不办理此项业务,投标单位须自行承诺本企业、法定代表人无商业贿赂和不正当竞争行为);
6、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
1.4 谈判预备会
不召开。
1.5 谈判文件的澄清、修改
1.5.1 任何要求对谈判文件进行澄清的谈判响应人,均应在递交谈判相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采购人。
1.5.2 对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前收到的澄清要求,采购人将以书面或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要求澄清的谈判响应人。如果组织谈判响应人勘察现场或者召开答疑会,采购人对在答疑会之前收到的任何澄清要求,将在答疑会上集中回答。
1.5.3 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任何时候,无论出于何种原因,采购人均可对发出的谈判文件进行修改,并按照前款方式将修改内容通知所有谈判响应人。
1.5.4 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
1.5.5 采购人可以视采购具体情况,在谈判文件要求递交谈判响应性文件截止时间前,有权决定延长递交谈判文件截止时间,并按照前款方式将变更时间通知所有谈判响应人。
1.6费用承担
1.6.1 谈判响应人应承担所有准备和参加谈判有关的费用,无论招标结果如何,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1.6.2由成交人承担其他费用。
1.7 现场察看方式
采购人不组织,谈判响应人自行察看。
1.8 签字和盖章要求
按谈判文件要求签字和盖章。
二、谈判响应性文件编制
2.1谈判响应性文件份数和签署
2.1.1 谈判响应人应提交响应性文件的份数:壹正贰副
2.1.2 响应性文件均由参与谈判响应人的法人或经正式授权并对谈判响应人有约束力的代表签字或(和)盖章。
2.2 谈判响应性文件的语言、货币和编制
2.2.1 谈判响应人提交的响应性文件和资料,以及谈判响应人与招标人就有关谈判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
2.2.2 谈判响应人应用人民币以元为单位报价。
2.2.3 响应性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打印,并由谈判响应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章。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响应性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响应性文件不允许手写、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手写或改动之处应由谈判响应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确认。
2.2.4 谈判响应性文件应按照谈判文件规定的顺序,统一用A4规格幅面打印、装订成册,由于编排混乱导致谈判响应性文件被误读或查找不到,责任由谈判响应人承担。
2.2.5 谈判响应人应在谈判响应性文件中写清相应的项目编号、项目名称、谈判响应人全称、地址、电话等。
2.3 谈判响应性文件的组成
2.3.1 谈判响应人应当根据谈判文件要求编制谈判响应性文件,并根据自己的商务能力、技术水平对谈判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逐条标明满足与否。
2.3.2 谈判响应性文件由价格部分,以及其他部分组成。
2.3.3 谈判响应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如有)在不改变谈判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的情况下,可作为谈判响应性文件的其他组成部分。
2.4 谈判响应性文件的价格部分
2.4.1 本项目控制价:¥448818元;谈判响应人的谈判报价超出采购预算价的报价为无效报价,按资格审查不通过作废标处理;谈判响应人的谈判报价小于采购预算价的视为有效谈判报价。
2.4.2谈判报价均以人民币为报价的货币单位。
2.4.3报价表必须加盖谈判响应人公章且必须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授权人签署,总价和明细价的大小写金额必须一致,若有差异,以大写为准。
2.4.4谈判报价的总价中应包含一切税费及相关费用
谈判结束后,由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最后一次书面报价及承诺。此次报价为最终报价,除非因特殊因素并经买卖双方协商同意,谈判单位不得再要求追加任何费用。同时,除非合同条款另有规定,否则,谈判单位所报价格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市场变化因素而变动
谈判响应人根据编制谈判响应性文件需要提供的其他相关文件作为响应性文件的组成部分。
三、谈判响应性文件的递交
3.1谈判响应性文件的密封和递交
3.1.1 谈判响应人递交响应性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地点:见谈判须知前附表。
3.1.2 响应性文件密封:详见谈判须知前附表。
3.1.3 除谈判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谈判响应人递交的响应性文件不予退还。
3.1.4 封套上应写明的其他内容见谈判须知前附表。
3.1.5 谈判时间及地点:见谈判文件须知前附表。
响应性文件在谈判开始前递交至谈判地点。
3.2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谈判响应性文件将拒收:
3.2.1 在谈判文件要求提交谈判响应性文件的截止时间之后送达的等;
3.2.2 招标人如果要求谈判响应人按照谈判文件规定提交备选报价方案的,谈判响应人可以提交备选方案;否则,备选方案将被拒绝。
3.2.3 未按要求密封和注明标记的响应性文件不予接受。
3.3 诚实信用
3.3.1 谈判响应人之间不得相互串通报价,不得妨碍其他谈判响应人的公平竞争,不得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谈判响应人的合法权益。
3.3.2 谈判响应人不得以低于成本报价竞争,也不得以他人名义参与谈判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成交。
四、谈判
4.1 谈判组织
4.1.1谈判小组应当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并根据谈判文件规定的程序、评定成交的标准等事项与实质性响应谈判文件要求的谈判响应人进行谈判。未实质性响应谈判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谈判小组应当告知有关谈判响应人。
4.1.2谈判小组在谈判过程中,不得改变谈判通知书所确定的技术和服务等要求、评审程序、评定成交的标准和合同文本等事项。
4.1.3谈判小组应当从质量和技术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谈判响应人中,响应人进行二次报价(二次报价为最终报价),按照二次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提出3名以上成交候选人并作为合同签订的依据。
4.1.4采购人应在谈判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人中,根据质量和技术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谈判响应人,也可以书面授权谈判小组直接确定成交谈判响应人。采购人逾期未确定成交谈判响应人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评审报告提出的最后报价最低的谈判响应人为成交谈判响应人。
4.1.5谈判工作由采购人负责组织,具体谈判事务由依法组建的谈判小组负责。
4.2 谈判程序
谈判过程将严格按照 “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
4.2.1谈判按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
4.2.2资格审查。资格不符合的供应商不得通过审查。
4.2.3符合性审查。与谈判文件要求不符合的响应性文件不得通过审查。
4.2.4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中谈判响应人有一项未通过的即未通过资格预审,将不得进入下一步评标。在通过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后的谈判响应人才有权进入下一轮谈判报价阶段。
4.2.5竞争性谈判以响应文件递交顺序确定谈判顺序,由谈判小组分别与各供应商进行谈判。谈判文件有实质性变动的,谈判小组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进入谈判程序的供应商。
4.2.6谈判内容:谈判供应商企业基本情况、价格因素、业绩、资信情况及售后服务承诺措施等与谈判有关的事项。
在谈判过程中谈判的任何一方不得向他人透露与谈判有关的技术资料、价格或其他信息。
附件一:资格审查表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2.1.1 | 形式评审 标准 | 投标单位名称 | 与营业执照是否一致 |
投标文件签字盖章 | 按照谈判文件的规定进行签字或盖章 | ||
投标文件格式 | 符合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 | ||
采购控制价 |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能超出采购控制价 | ||
报价唯一 |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 ||
2.1.2 | 资格评审 标准 | 营业执照 |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 1、投标单位须自行承诺本企业、法定代表人无商业贿赂和不正当竞争行为 2、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 ||
投标内容 | 符合该项目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的内容 | ||
2.1.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工期及质量 | 符合该项目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的内容 |
投标有效期 | 符合该项目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的内容 |
谈判小组根据评标办法前附表综合标评审相关评审因素进行评审,任何一项不符合要求即被认为资格审查不合格,不再进行评审。对资格评审“合格”和“不合格”有意见分歧时,以少数服从多数得出结论。认为“不合格”的,应提出不合格的原因或理由。
五、合同授予
5.1、定标
招标人依据评标小组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
5.2、中标通知
招标人将中标结果通知中标的投标人。
5.3、签订合同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
第三章 服务内容及要求
一、新增全景图(15块) | |||||
序 号 | 项目内容 | 规格与工艺 | 数量 | 单位 | 备注 |
1 |
| 规格:3500mm×4200mm 工艺:1.2不锈钢折弯制作,表面热转印木纹,汽车烤漆,内容丝网印刷,PVC立体字粘贴。造型镂空,切割面焊接补面。 | 1 | 块 |
翡翠丽池 |
2 |
| 规格:3700mm×4750mm 工艺:1.2不锈钢折弯制作,表面热转印木纹,汽车烤漆,内容丝网印刷,PVC立体字粘贴。造型镂空,切割面焊接补面。 | 8 | 块 |
天鹅湖景区等 |
3 |
| 规格:4000mm×4990mm 工艺:1.2不锈钢折弯制作,表面热转印木纹,汽车烤漆,内容丝网印刷,PVC立体字粘贴。造型镂空,切割面焊接补面。 | 1 | 块 |
高阳山温泉 |
4 |
| 规格:1500mmx280mm 工艺:1.2mm不锈钢制作,表面汽车烤漆,内容丝网印刷。 | 1 | 块 |
黄河公园游客中心牌 |
5 |
| 规格:7000mm×1400mm 工艺:1.2不锈钢折弯制作,表面汽车烤漆,内容丝网印刷,PVC立体字粘贴。造型镂空,切割面焊接补面。 | 2 | 块 |
温塘特色商业街形象牌 |
6 |
| 规格:350mm×100mm 工艺:1.2不锈钢折弯制作,表面汽车烤漆,内容丝网印刷。 | 1 | 块 |
黄河公园客服中心台牌
|
7 |
| 规格:5000mm×1140mm 工艺: 1.5mm不锈钢折弯制作,表面汽车烤漆,整体防紫外线处理;文字15mm不锈钢折弯制作,围边20mm,图文丝网印刷。 | 1 | 块 |
天鹅湖旅游度假区界桩 |
二、旧牌改造(11块) | |||||
序 号 | 项目内容 | 规格与工艺 | 数量 | 单位 | 备注 |
1 |
| 规格:12000×2750mm 工艺:内容整改 | 3 | 块 |
天鹅湖景区入口形象牌现场整改
|
2 |
| 规格:3700×7200mm 工艺:内容整改 | 5 | 块 | 天鹅湖景区全景图改造 |
3 |
| 规格:3400×5050mm 工艺:内容整改 | 3 | 块 |
黄河公园全景图整改
|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本合同仅供参考)
合同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甲 方: (采购人)
乙 方: (成交供应商)
项目名称:
采购编号:
根据 项目的采购结果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合同法》规定 ,经双方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如下。
一、合同金额
合同金额(大写): 元( ¥ 元)人民币。
二、服务范围
甲方聘请乙方提供以下服务:
1.本合同项下的服务指 。
2.……
三、甲方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四、服务期间(项目完成期限)
服务期间 年 月至 年 月止。
五、付款方式:
由甲方按下列程序在 内付款。
六、知识产权产权归属
七、保密
八、违约责任与赔偿缺失
1)乙方提供的服务有不符合采购文件、报价文件或本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并且乙方须向甲方支付本合同总价5%违约金。
2)乙方未能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提供服务,从逾期之日起每日按本合同总价的3‰的数额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半个月以上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甲方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4)其它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处理。
九、争端的解决
1)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如双方不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按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十、不可抗力: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1日内向双方通报,以减轻可能给双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的不可抗力证明或双方谅解确认后,允许延期履行或修订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十一、税费:在中国境内、外发生的与本合同执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
十二、其它
1)本合同所有附件、竞争性评判文件、投标响应文件、成交通知书均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在执行本合同的过程中,所有经双方签署确认的文件(包括会议纪要、补充协议、往来信函)即成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3)如一方地址、电话、传真号码有变更,应在变更当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否则,应承担相应责任。
4)除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部分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项下的义务。
十三、合同生效:
1)代表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2)合同一式 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 代表:
签定日期: 年 月 日 签定日期: 年 月 日
开户名称: 开户名称:
银行账号: 银行账号:
开户行: 开户行:
第五章投标文件内容及格式详见附件